4月29日上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党委理论中心组人员及各党总支书记参加学习。学习会由党委书记荆兆勋主持。
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法学院院长袁兆春教授对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意义、重大举措等进行了专业解读。
荆兆勋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继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为全面依法治国制定了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主题鲜明,意义深刻,是继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又一次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集中而深刻的阐述﹐对我们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荆兆勋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强化两个认识:一是充分认识领导干部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自己在法治建设中的重大担当和使命,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对重大理论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坚定的立场,尤其是要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问题、对资产阶级宪政的批判问题等,扎实有效推进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在校园落地生根,营造依法治校的良好环境,切实增强学校发展的软实力和竞争力。
荆兆勋号召,要积极建立以大学章程为引领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大学章程是依法治校、自主办学的基本要求,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大学章程的制定过程中要建立师生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开论证的制度,加快推进大学章程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荆兆勋指出,要建立师生法定权益保护制度,依法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要牢固树立“育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办学理念,依法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的人格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荆兆勋强调,要建立教师干部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意识。高校教师、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强化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踏踏实实履行教师职责。
荆兆勋要求,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思维,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增强推进依法治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法律学科建设,培养学生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大力弘扬者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积极建设者。
荆兆勋指出,要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统一。“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在高校的具体落实,“以德治校”与“依法治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不可偏废,必须共同推进。
荆兆勋最后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推动学校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设,使师生权利、义务、职责具体化,在师生中养成法治素养,形成法治思维,推动学校向现代化大学建设进程迈进。
(文:杨秀娟 图:李艳梅 杨秀娟 来源:宣传部新闻中心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编:杨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