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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常委会开展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专题学习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后,校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党委常委和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学习。11月11日,学校专门召开党委常委会,对《实施意见》进行集中专题学习。会议由党委书记荆兆勋主持。

会上,荆兆勋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实施意见》全文,深刻领会《实施意见》的任务要求和精神实质。与会领导围绕学习《实施意见》的认识和体会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与会领导指出,《实施意见》是总结以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高校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重要理论创新,是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的重大成果,也是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大家一致认为,《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基本概念,厘清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职责范围和内容方式,对党委、行政的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廓清理顺了党委与行政的关系,科学地回答了党委如何统一领导、校长如何负责等系列问题。《实施意见》是一个细致、清晰、务实、周全的纲领性文件,为我们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重要遵循。

会议强调,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深入学习、深刻思考,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自觉性,使之成为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标杆,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完善并落实好各项制度,按照分工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团结协作,相互沟通,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新形势下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加快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

会议同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实施意见》要求,尽快修订完善学校党委和行政各项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同时将落实《实施意见》融入我校大学制度建设,体现到学校章程建设中。

(来源:党委办公室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编:徐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