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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给我校保卫处记集体二等功

2013年,我校保卫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社会稳定大局,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狠抓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国全省两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的安保维稳任务,确保了高校领域持续安全稳定,为“平安山东”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山东省公安厅给我校保卫处记集体二等功一次,济宁市公安局为保卫处副处长姜开勇记个人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