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要闻

校党委常委会研究落实《贯彻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意见》和《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5月28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我校落实《贯彻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意见》和《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会议由党委书记荆兆勋主持。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发布后,校党委高度重视我校贯彻落实工作,在专题学习、举行座谈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责成宣传部、发展规划处分别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贯彻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意见》、《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出并明确了我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育人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任务。

  会议原则同意以上两个“实施意见”。会议认为,我校作为地处孔子故里办学的大学,对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和教育普及,具有与生俱来的使命与担当;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机结合、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面,也拥有独特的优势。会议强调,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大意义,要积极依托我校学科优势和办学实际,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主渠道、主阵地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过程;要围绕文化普及教育、教师教育、专门人才教育、研究生教育等不同层面,进一步完善传统文化校本课程、教师教育课程、专业课程和培养模式等,着力搭建独具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

  会议对以上两个“实施意见”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近期将由宣传部牵头组织修改完善后,印发全校实施。

  (来源:党委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  宣传部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编:徐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