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倡议书》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济宁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济宁市司法局通知要求,现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倡议书》全文转发,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广泛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

 

党委宣传部

20191225

 

 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倡议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