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冬季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校园医院安保工作督导检查的情况通报>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全校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校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辖、所属、所有、所用的楼宇、场馆、设施、设备、器械等进行一次全方位的隐患检查和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条逐项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账清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特别措施控住稳住,确保安全。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有关职能部门。

各单位进一步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周密部署本次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横到边、纵到底;要建立风险清单,按照“一个风险点、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揽子措施”的要求,建立健全常态机制,加强防范,严密管控;聚焦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坚决防范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学校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自查时间安排:12月13日——19日

学校督查时间:12月19日——27日

自查报告(纸质版)于12月20日前交保卫处政保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qfsdgac@163.com,联系人:刘春花,联系电话:445 3117,地点:老办公楼109房间;日照校区各单位报保卫处日照校区政保科,联系人:王长军,联系电话:3980115,地点:会馆2140房间。

 

 

党委办公室

保卫处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