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对2014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9月8日(中秋节)放假一天。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9月28日(星期日)上课,执行双周周一的教学任务,10月11日(星期六)上课,执行双周周二的教学任务。因实验或课程性质的需要,无法按上述时间停课、放假的,学院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学校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另,经学校研究,下午上班时间调整如下:“五﹒一”至“十﹒一”下午上班时间为2:30,其他时间下午上班时间为2:00。以后不再另行通知。
党委(学校)办公室
教 务 处
2014年8月30日